做好法律监督,关键是要找准监督的锚点。实践中,部分检察人员说起诉讼办案觉得实,谈起法律监督觉得虚,办案和监督成了两张皮,监督从何下手反而成了难题。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诉讼办案一身二任、职能一体两面。不在办案中监督,执法司法的违法问题、社会治理的堵点、人民群众的难点就无从发现,监督职责就无从落实。实践证明,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办就是最直接、最刚性的监督。只有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案件才会越办越好,监督才能越做越实。
做好新时代的检察工作,法律监督的理念要与时俱进。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每一次对公平正义的坚守,都在为社会的法治信仰添上一块基石。因此,检察机关既要成为犯罪的追诉者、正义的捍卫者,更要努力成为法治进步的引领者。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办理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的法治价值充分彰显,社会正气得到弘扬;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既严惩犯罪,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更加深入人心今天的监督不能仅是就案论案、机械办案,还要考量向社会传递什么信息、带来怎样预期,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
正人者先正己,法律监督更是如此。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新的实践问题,务实有效监督管理面临挑战,对此必须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面对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检察公益诉讼拓展新领域等新要求新任务,检察机关必须对标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期待,不断查找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检察队伍,为全面建成法治中国汇聚起磅礴伟力。
《 人民日报 》( 2021年02月05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