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关于对机关党建存在抓而不实现象。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浅表化,学习不深入、调研不深入等问题逢会必提,整改力度不大。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存在组织生活会记录空白、主题党日活动名不符实、三会一课记录抄书现象等。机关长期不发展党员,2013年以来仅有1名同志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问题。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精心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研讨,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对照政治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强、主责主业主角意识树立不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存、改革创新精神不够强等4个方面12类重点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高标准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学习不深入、调研不深入等问题,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委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培养提升的实施意见》,通过举办国资论坛、开展课题研究、国资监管基础知识测试、常态化素质能力展示、经常性实践锻炼等措施,着力提高学习调研质量。
二是开展机关支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党支部对主题党日活动名不符实、三会一课记录抄书的现象作了纠正,并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突出支部主题党日政治性,要求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志愿服务、民主议事等,同时抓好议定事项的落实。
三是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制定下发《关于推进省国资委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不会抓、抓不实的问题。围绕政治和思想建设、组织体系设置、班子建设等8个方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创建考评工作,把党建工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评为先进党支部以上等次的方可取得先进处室评选资格。
四是组织委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实例模板,对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谈心谈话、三会一课记录、支部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入党材料内容及格式等进行规范。
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作为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与党外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3名入党积极分子跟踪教育培养,年内计划发展2名党员。
6.关于委党委自身制度建设缺失,截至2018年9月未制定出台党委议事规则。省国资委存在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干部任职现象的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省委《关于加强省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精神,出台《委党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修订《委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管党治党、民主决策、政治生活、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干事创业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关于省国资委存在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干部任职现象问题,经核实,主要为2013-2015年研究省属企业有关董事任免事项,当时片面考虑企业董事的任免属于股东会事项,故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进行研究。认真吸取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干部任免事项的教训,出台委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了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边界。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力传导不够,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短板。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委机关对国有企业如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缺乏深入调查研究,未出台相关前置性制度规范,存在规矩滞后现象的问题。
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委党委研究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9条,党委书记责任清单10条,班子成员责任清单8条,党委工作部门责任清单15条,明确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落实管党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督导各省属企业把落实《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和《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作为重点任务,分别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目前,各省属企业共制定责任清单1558条,其中党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336条,党委书记责任清单346条,班子成员责任清单296条,党委工作部门责任清单580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省属企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研究起草了《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现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制定了《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职工福利等问题的通知》,对省属企业职工福利、劳保用品配发、工装配发、易地交流任职企业负责人周转住房等作出规范。
三是指导企业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新选配深圳东华、山东特检2户企业纪委书记,委管班子企业纪委书记全部配齐。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境外单位从业人员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属企业境外单位设党委的要设纪委,成立党总支或支部的要配备纪检委员。指导各企业党委、纪委探索实施设立区域纪检监察中心、派驻纪检监察员等措施,强化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对境外单位的监督。
2.关于有的委管班子企业自己制定标准,要求不严,甚至经济效益不好却追求高消费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专项清查。通过清查,发现20户委管班子企业在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国内差旅、通信等4个方面存在违规情形,共涉及金额125.5万元。现已清退116.31万元,暂未清退9.19万元,均已作出详细说明。
二是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4户企业规定集团正职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的问题,经核查,4户企业虽然制度规定集团正职可乘坐飞机头等舱,但实际从未乘坐头等舱。目前已责令4户企业对不合规的规定进行了修正。
三是针对部分企业存在交通补贴偏高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企业对超标发放的69.4万元交通补贴予以清退,对办公室、财务等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下一步,将加强监督检查,把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及职工福利发放情况纳入企业审计、纪检监察、巡察范围,确保企业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不走样、无偏差。
3.关于信访举报处置不到位,2014年以来处置的自办、转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率较高的问题。
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处置不到位问题,及时作出安排部署。
一是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驻委纪检监察组对省国资委原纪委2014年-2016年、驻委纪检监察组2017年-2018年9月收到的信访举报件,按自办、转办、督办进行分类,要求各省属企业纪委认真开展自查,根据举报件办理情况逐一登记填报,并对未办结的、留存或暂存待查的进行分析研判,未办结的尽快办结,留存或暂存待查的适时启动核查等程序。经对企业上报数据认真核对及对省国资委原纪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信访件办理情况梳理,排除重复信访、超出受理范围等,转阅处、转办要结果及自办共计1086件。截至目前,信访件已实际办结1040件,办结率为95.76%。对未办结的46件信访件,属于企业未办结的17件,驻委纪检监察组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限期报送情况或结果;属于省国资委原纪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未办结的29件,将适时启动核查或组织力量限期办结。
二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针对企业兼并、重组、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省属企业信访积案台账,印发《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集中化解信访积案的通知》,并正在通过督导、约谈等方式,扎实推进集中化解工作。
4.关于委机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宣讲费、住宿费超标准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巡视期间,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违规发放宣讲费和住宿费超标准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就涉及委内的13人次3.6万元,及时组织开展清退工作,并就有关情况向巡视组作了报告,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新发现1个住宿费超标准问题,涉及1人计超标28元;1笔违规发放宣讲费问题,涉及5人计1.2万元;2笔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涉及16人计3.2万元。针对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所有违规发放费用已全部清退。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深入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网上办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5.关于委管班子企业普遍存在违规购买高价烟酒、茶叶、海鲜,违规发放燃油补助、加班费、误餐费、高温费、洗理费,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督导委管班子企业严格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经各企业党委研究认定,需清退的资金,截至目前已清退完毕。企业党委对不需要清退的资金均作出了说明,有的提出了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据,有的补充完善了相关入账凭证,有的属于中央八项规定之前行为的延期付款,有的用于商务接待。
二是强化追责问责。省国资委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调度各企业对违规消费、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的处理情况,责令相关企业严肃追责问责,做到处理事与处理人一并进行。对巡视反馈涉及的事项,在巡视之前,省国资委党委和相关企业党委已经对12名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在巡视期间,我们对2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人、其他方式问责25人。在巡视反馈意见后,截至目前我们又对17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其他方式问责172人。
三是组织复查复核。对企业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的处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项复查复核,逐户逐项进行审查,既审查企业作出说明未清退的资金,又审查企业问责情况。该清退的资金坚决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问责。对问责不到位的,连同问责者一并再问责。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建立直查快办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舆情及重要情况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处理,督促指导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委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存在报销车辆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无明细的问题。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巡视期间,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车辆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无明细问题,立即对照问题凭证查找原始资料,联系经办人了解情况,将车辆维修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明细补录入账。
二是组织全面排查。对2014年以来238本账簿、3716张凭证进行全面排查,对审批签字不全、无明细等32个问题涉及资金120余万元,逐一对照核实,补充入账材料。
三是规范财务制度。修订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实行预算资金经费包干使用和费用支出网上报销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程序,进一步增强财务内控力度,做到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四是提高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网上报销系统使用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各处室财务管理水平。下一步,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严肃财经纪律专题培训,邀请省直部门单位有关领导来委授课;组织参加省财政厅财会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7.关于委管班子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普遍存在报销会务费、办公费、维修费、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无明细、无事由、无审批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截至3月底,结合巡视反馈的18户企业费用报销无明细、无事由、无审批问题,委管班子20户企业全部进行重新排查并建立台账。
二是督查企业加强问题整改。20户企业巡视反馈和自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36人次。
三是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补齐制度短板。截至目前,20户企业已完善资金支出、费用核销、审批流程、审计监督等制度109项。
四是建立自查整改监督保障机制。20户企业的内审机构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省国资委在2018年度决算审计、2019年全面审计等工作中,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督检查。
五是加强省属企业财务审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关于落实2014年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
关于2014年巡视报告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
对照2014年巡视反馈问题清单进行深入查摆,深刻认识到,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有些是上轮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造成的。坚持把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一并落实,确保新老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一是组织再梳理、再排查。针对2014年巡视反馈指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差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再次组织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从委党委和企业党委两个层面,深入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二是汲取教训,常抓不懈。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狠劲韧劲,切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对一些牵扯面广、情况复杂、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综合运用惩、纠、改、教、防等多种措施,统筹谋划,列出计划,对症下药,有步骤地推进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三是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委党委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驻委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省国资国企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少数和薄弱环节,聚焦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1月22日,组织召开了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了8项28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今年以来,督促指导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立案86件,纪律处分85人。
四是建立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组织各省属企业认真梳理经营管理中存在廉洁风险的领域和环节,截至目前共梳理出833个廉洁风险点,涉及党务管理、投资管理、物资采购、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针对梳理出的廉洁风险点,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逐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防控主体和责任人,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本着优先办理、快查快办的原则,从省属企业纪委抽调12名人员,组成4个核查组,由驻委纪检监察组同志带队,对有关问题线索开展集中处置和办理工作。截至目前,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已办结7件,其余正有序推进。同时,驻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企业巡视反馈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听取汇报、挂牌督办、专项检查等方式跟踪办理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的处置和办理工作。
三、坚持长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4个月的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省委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省国资委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还不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能力素质还有不小差距,对改革发展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措施还不够有力,从根本上破解问题的办法还不够精准有效;有的企业对巡视反馈问题认识不够到位,过多强调企业的特殊性,整改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够强;有些问题整改进度还不够快,力度不够大,整改效果不够理想。下一步,省国资委党委将按照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刘家义书记讲话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把整改落实引向深入,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突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建立持续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查缺补漏,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见底到位;对容易出现反复的整改事项,定期检查督导,杜绝一阵风走过场,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滞后、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确保各项整改效果真正落到实处。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继续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制度,以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推动形成巡视整改的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委安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委领导和省属企业班子成员带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每人每年打造1-2个过硬党支部示范点或党建亮点工作。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培育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优化提升省属企业人才工作整体环境,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深入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组织实施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改革尖兵。强化政策保障,突出抓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主业管理,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治理运行机制,深化考核激励制度改革和企业内部改革。扎实做好经济运行工作,加强预算管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狠抓挖潜增效。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快监管职能转变,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持续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强化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认真做好统一监管后续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大力压缩、精减各类会议、文件、简报和督导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扎实开展委机关工作落实年活动,完善并落实一对一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和作风监督员制度,不断深化委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抓好《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落实,坚决杜绝企业自定标准乱支乱花问题。系统梳理企业经营管理中容易出现廉洁风险的领域和环节,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关键少数和薄弱环节,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国际化经营等关键环节的违规违纪问题,着力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聚焦职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从具体人、具体事查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切实抓好成果运用,推动省国资国企事业再上新台阶。把巡视整改与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的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结合、两不误、两促进。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落实《国企十条》为重点,突出抓好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项重点工作落实,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强化国资监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85103792;邮政信箱: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山东省国资委机关党委1739房间,邮编250101;电子邮箱:sgzwrsc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