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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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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8-19浏览次数:48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3日到8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
   市国资委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1年10月下旬,召开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形成凝心聚力抓整改的浓厚氛围。二是有力有序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市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建立党委负总责的工作机制,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工作相结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定期汇总梳理整改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实。三是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台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标准、明确整改时限,把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思想根源,找准原因教训,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带动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四是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落地。紧盯重点难点,严把整改进度,市国资委主要领导赴企业一线现场调研督导,督促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推进到哪里、督办就跟进到哪里。
   二、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国资委党委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真改实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存在差距,聚集主责主业担当作为能力有待加强
   1.关于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持续深化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带着使命责任大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委党委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下属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履盖党员干部。
   2.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督导检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委领导分头带队到各企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督导,从严要求,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不到位,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未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未明确的问题。
   及时向各市属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没有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责令整改,推动市属企业第一时间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在章程中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健全完善《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和《市国资委工作规则》,明确主任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事范围,严格落实业务工作通过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委会研究讨论的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3)针对党委会议不严肃不规范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严肃党委会议,对党委会决定事项由每位党委委员逐一作出表态发言,并如实记录到党委会议记录中。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内容,落实专人负责记录。
   4.关于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作为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1)针对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较为缓慢问题。
   召开汕尾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一期)试运行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各企业职责任务,压实责任,加快数据采集录入和调试工作,加强维护管理,目前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已正式开通运行。
   (2)针对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问题。
   进一步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汕尾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汕尾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履职制度》《关于市属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指导意见)》《关于市属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制度。严格落实外部董事比内部董事比例大要求,加大外部董事选派力度,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逐步物色外部董事人选,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对符合条件人选入库。
   (3)针对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足问题。
   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制定《汕尾市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聚焦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扎实推进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把重大风险防范责任列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导企业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和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内部审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考核评价,印发《汕尾市市属企业负责人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考核激励暂行办法》,通过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及工资决定机制,倒逼企业提升经营能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4)针对推动国有资本向服务全市战略目标集中力度不够问题。
   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定位与职能,聚焦主业,切实提高市属国有企业运营效率和能力。协调建立优质资产的注入和常态化资本输入机制,建立市属国有企业资本金增补常态机制,加快推进资产整合进度,为企业注入优质资产,扩大企业资产规模。持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运营能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拓展业务范围增加营业收入,探索资产证券化的路子,拓宽融资渠道,督促市属企业加快落实重点收入项目,确保完成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任务。拓宽项目获取渠道,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的沟通,对接新项目好项目大项目,加大上市公司洽谈力度,争取上市公司事项取得新的突破。加大项目调研力度,研判筛选落户汕尾意向较大或汕尾本地较有潜力的项目。市金控公司加强与头部资本、知名投资机构合作,加大对本地产业发展的牵引力。
   (5)针对推动深化改革中的土地确权、企业改制、僵尸企业处置等工作存在差距问题。
   加强工作衔接,对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市属国有企业,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力量统筹、进度统筹工作,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加强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针对急需解决的困难及问题,由市属国有企业形成书面意见建议,向有关责任单位函询,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土地确权、企业改制、僵尸企业处置等工作,推进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自觉将意识形态与分管业务同部署、同研究。党委会认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国资系统实际,加强意识形态研判,坚定不移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在行动上。同时把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考核,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制定2022年市国资委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意识形态重点内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研判会,加强对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意识形态风险,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强化制度执行,每年按照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委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和评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开展宣传引导,加强与市级宣传平台沟通联系,立足单位门户网站,围绕国资国企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党的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模范党组织,开展大力宣传,展现国企当担。
   (4)针对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重点,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学习培训,常态化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意识形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立足抓早抓小,防范在先。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意识形态会议记录和文件归类存档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1.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监管不力的问题。
   在市国资系统开展执行任职回避制度自查工作,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严格落实《市属国有企业新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市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与流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加强对各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坚决杜绝违规进人现象发生。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汕尾市国资委接待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公务接待和报销手续,对没有公函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以报销。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2)针对旅差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严格执行《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在系统内部开展一次清理清查,对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完善差旅费报销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旅差费报销审核,严格落实旅差费报销标准。对不符合报销要求的给予清退上缴。
   (3)针对调查研究不全不实问题。
   督促市属企业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校准核实退休人员数据,对遗漏的退休人员和党员登记造册,明确移交街道或社区,按照应交尽交、应接尽接的原则完成社会化管理。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加强与街道社区对接,常态化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3.关于落实为民服务打折扣,困难企业补助款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对重点企业历年困难补助款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全面落实整改,同时,举一反三,严格困难补助款使用要求,确保困难补助款专款专用全部落到实处。制定《市属企业困难补助款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困难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现金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全面落实《公务卡强制目录结算制度》。加强委机关会计管理和现金规范结算,同时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的检查督促。
   (2)针对财务记账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做好财务记账工作。做好明细科目、及会计科目核算,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使用会计科目。
   (三)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视不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级班子成员、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监督,通过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实施常态化党建督导、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三机制一应用,层层压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若干措施》等法规制度,常态化开展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和会议记录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定期抽查2至3家企业党组织,切实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督促企业党组织按时完成换届,配强党支部书记。印发《市国资委系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意见》,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委党委以党委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工作,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严格落实《市国资委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制度》,如发现党员干部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
   3.关于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多措并举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广泛培养吸纳各类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全面实施《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兑现对各类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的补贴等相关政策,解决各类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
   4.关于执行干部管理有关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内设科室正职长期未配备问题。
   加强人员调配,新提拔科级干部4人,进一步充实中层干部力量。提拔1名干部任市区盐田管理中心副主任,配齐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2)针对编制管理不到位问题。
   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强化编制管理,对个别非公务员占用公务员编以及个别职员占用机关事业编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严格规范编制管理。
   5.关于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树立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用好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档案,对引领作用强、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和埋头苦干、敢于负责、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开展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相挂钩,奖勤罚懒,通过考核评优,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对不干事、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干事创业精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持续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采取集中轮训、理论宣讲、现场教育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
   (二)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定期梳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将国资监管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贯彻,开展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断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压紧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健全完善机关内部协同工作机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督促市属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四)着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坚定不移放活、管好、优化、放大市属企业,加强国有资产整合力度,推进市属二三级企业专业化整合,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以基金招商为抓手,优化国有资本在新能源、海洋装备、城乡发展的布局,提升国企在支持县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化改造、打造汕尾传统产业品牌上的引领作用。推进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发展壮大实业主业,推动市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充实外部董事力量,提升公司治理和国资监管的制度化、法治化。切实履行好市属企业出资人职责,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综合监督体系,强化合规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市属企业改革发展弱项短板,深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为企业排忧解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60-3213362;邮政信箱:汕尾市城区通航路海关大院内,邮政编码:516600;电子邮箱:swgzwbgs@163.com。
   中共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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