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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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不仅是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改革要求,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将工作重点和重心转移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上来,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
一、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改革的过程,也是由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改为以市场为主配置资源的过程。改革开放30余年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绝大多数经济领域的资源配置已经基本上通过市场进行,但政府不当干预甚至直接过度进行资源配置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政府信息不完全等原因,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过细,不仅限制了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正常发挥,甚至还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例如,政府对竞争性经济领域的投资进行审批,既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优胜劣汰的功能,也造成对民营资本的挤出效应。一些地方政府追求速度型经济增长,以及上项目、铺摊子的投资冲动,加剧了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政府以不当方式直接干预资源配置,如为招商引资,对部分行业项目实行低价供地、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扭曲了要素价格,干扰市场机制作用,并吸引市场资源大量投入,也成为导致产能过剩的原因之一。同时,这也会使企业将过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争夺政府资源上,而忽视了创新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促进意义,降低创新的积极性。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这也会受制于国际贸易规则,容易引起其他国家和地区对相关政策的质疑和国际贸易纠纷。
因此,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必然要求政府大幅度减少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改变对资源配置进行不当干预的各种做法,全面退出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用负面清单的方法,告诉企业不能做什么。至于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作出判断。企业出资,企业决策,适不适合市场、亏不亏,企业自己最清楚,凡是市场和企业能决定的都要交给市场和企业。
二、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责
政府减少对资源配置的直接干预,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无所作为,而是要实现职能转变,有所为有所不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方向决定成败。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要明确往那里转、怎么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政府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
一方面,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导致了市场失灵的存在,需要政府进行必要的监管。市场主体为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可能与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市场本身不能保证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和价格信号的真实准确。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经营者从趋利动机出发,往往会试图通过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行为,逃避竞争风险,谋求超额利润。在这种情况下,价格信号被扭曲,难以发挥合理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仍大量存在,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推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竞争是创新的源动力。而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才会最大动力开展技术革新、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否则就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命运。因此,要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使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真正使科技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指出,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过细,宏观经济调节还不完善,市场监管问题较多。政府工作重点要转变,要从过去冲在第一线招商引资、扩大投资,转向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标准、保护环境、支持创新等。因此,当前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就是在简政放权,减少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同时,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这是使政府和市场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切实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结合点。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的几点建议
价格是市场的核心,是市场引导资源配置的看不见得手。只有保证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变化等因素,才能使之发挥合理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因此,价格监管是市场监管中最重要的内容。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工作出发,对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强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机构。轻审批、强监管,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特点。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均建立了独立且强有力的市场监管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共有约2000名工作人员,并均按大区设立直属的地区办公室。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有工作人员800余名,各成员国还有单独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有约800名编制,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有约500名编制,也均按大区设立了直属地区办公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监管和反垄断的职责和任务越来越繁重,也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强工作力量,以适应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竞争是市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求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其他经济政策特别是产业政策不能不当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从其他国家的经验看,为了确保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共同发挥作用,均在二者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均采取了事前协商的模式,即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在制定实施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的产业政策前,征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意见。例如,日本、韩国等国家均在产业政策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市场原则的政策要事先征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意见。美国、欧盟也在实践中采取了这一办法。考虑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逐步建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事前协商制度,使竞争政策成为基础性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服从于竞争政策,而不能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市场机制作用得以正常发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三)切实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度。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实施竞争的首要任务是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垄断行为。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主体发育不成熟等特点,目前我国各种垄断行为呈多发态势。重典才治乱,重拳方有效。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执法是最好的普法。通过查处典型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特别是充分发挥大案要案的示范效应,能够有效警示其他经营者,有助于向全社会普及竞争文化,树立竞争意识。
- 一、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 二、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重要职责
-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的几点建议
- (一)建立强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机构
- (二)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 (三)切实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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