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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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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中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和《国家民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民党发〔2013〕18号)、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部署,结合人事司工作实际,制定人事司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平台和抓手,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国家民委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人事司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重点抓好司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对民族工作、民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服务各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的责任感、紧迫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服务干部群众、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会风,增强坚持原则、严于律己的自觉性。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党性进一步提高、业务进一步精通,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方法步骤
   按照国家民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人事司教育实践活动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勇于抛开面子、触动灵魂、改正缺点、修正错误。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教育实践活动从7月上旬开始,年底前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7月8日至8月14日)
   1参加国家民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2召开人事司动员会。杨逢春同志作动员,国家民委第七督导组提要求。
   3国家民委第七督导组组织对人事司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4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委有关学习会、学习班等的学习。
   5召开学习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集中交流学习体会。
   6组织党员干部重点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
   7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国家民委廉政文化书画展,观看中纪委等部门摄制的《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并召开专题会议交流体会。
   8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
   9听取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问卷调查、司长信箱电子邮箱、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对人事司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10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自查,接受委专项检查组的督查。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8月15日至9月18日)
   1召开人事司学习成果交流会,总结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情况,对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提出要求。党员干部汇报学习情况和体会。
   2参加全委学习成果交流会,汇报学习情况和体会。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人事司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听取督导组反馈的评价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班子及成员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领导班子及成员既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4接受督导组的督导。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提交督导组审阅,并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指导意见修改完善,督导组全程参与人事司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督导组要求开展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组织全司党员干部对人事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全司党员干部中公布。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9月19日至10月29日)
   1进行专项整顿检查。切实转变文风会风,认真清理评比表彰活动,配合做好小金库、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清理检查。
   2接受对人事司领导班子考核。做好对人事司领导班子意见建议的落实工作。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置;对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开展国家民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和建设研究,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全国民族工作部门队伍建设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四个坚持的基本方针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干部工作公开、改进竞争性选拔方式方法、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等重要要求,对已出台的制度中不适应、不符合新形势需要的内容进行修改,进一步完善《关于干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当好党组的参谋助手,形成并利用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机制选对人、用好人,激发干部良好的精神状态。
   5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考核体系,修订年度考核办法。广泛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干部考核评价的措施办法,增强年度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真正起到奖优罚劣的作用。
   6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三个自信,重点解决好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筹备召开全国民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武陵山片区联络员暨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现场会。研究制定《国家民委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国家民委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等。
   7突出高端引领、以用为本,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民委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实施细则》,以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6项人才工程,为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加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奖评选表彰办法》。
   8加强基础工作,服务干部群众。研究制定《国家民委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工资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水平。研究制定《国家民委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和使用规则》,有效保护和利用干部档案。研究制定《国家民委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法》,进一步为事业发展引进人才、解决干部两地分居实际困难服好务。
   9大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组织部门带头改进作风、抓好自身建设寄予的殷切期望,贯彻落实委党组对干部人事部门的工作要求,培育和发扬有国家民委特色的干部人事部门文化,教育引导人事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公道正派,钻研本职业务,弘扬优良作风,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人事司工作规则》,以一流标准、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让党组放心、让干部群众满意。
   10召开总结会。对人事司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督导组进行讲评。督导组组织对人事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11按要求参加全委总结大会。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四、组织领导
   人事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委党组、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
   (一)组织保障。人事司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杨逢春同志任组长,张湘冀、邓光玉、赵崇明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综合处)。
   (二)精心实施。杨逢春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分别承担相应分管工作和处室工作的责任。把握节奏进度,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出台实实在在的成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积极通过国家民委网站、委属新闻媒体、机关院内宣传栏,以及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等部门刊物,宣传人事司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四)统筹兼顾。通过学习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丰富教育实践活动内容,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重要平台和抓手,用贯彻会议精神的情况衡量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国家民委干部人事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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