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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宗教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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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宗教和谐
   国家宗教事务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央提出的长远战略举措,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为当前宗教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对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社会主义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
   文化的概念历来众说纷纭。概括来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文化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具有不同的性质,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反作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不同性质的文化,指导思想也不同,社会主义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核心价值体系是文化的灵魂和精髓,文化是核心价值体系的载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反映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要求、体现社会主义发展趋势的核心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的高度凝练及抽象概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由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多方面内容所构成的科学价值体系。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不是一元化,而是多元并存的包容性,马克思主义是最高层次的先进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集中体现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目标和要求。在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集中呈现,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各种价值观念交互并存,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日趋明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最大公约数,能够引导人们在具体利益矛盾、各种思想差异之上形成最广泛的价值共识,能够有效引领和整合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能够使人们超越民族、信仰,阶层、利益等方面的差异,弥合分歧消除隔阂,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归属感和向心力。
   二、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相融
   马克思主义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未来社会直接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并指出它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就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本位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取向和评价尺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以人为本的展开和具体化,是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是人类进步的潮流,在中华传统文化和世界其他现代文明中都有所体现。
   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应将中华文化发展历史进程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吸收、提炼、改造并融入核心价值观,这样才能被全社会各阶层成员所共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根植于人民自觉的行为意识和方式之中,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力量,真正发挥其魂的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传统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能凭空产生,它必须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继承传统文化的精华,又在此继承上发展创新,体现了历史和现实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发展的观点在文化领域的体现。
   宗教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宗教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对其存在的社会的反映,同时宗教保留、反映出人类文化的遗存,显示出人类精神生活的发展变迁,也具有文化属性。宗教已成为许多民族的重要文化遗产和文化标识,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同样留下了深深的印痕,有着明显的反映。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相关宗教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信仰,并已融入到民族文化、价值观念、道德规范之中,成为民族传统的有机构成和民族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
   社会主义文化体系是一元引领,多样共存。社会主义文化与宗教文化在本质属性上是不同的,社会主义文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同时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一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多样的社会思潮构成了矛盾统一体。我们既要坚持一元统领,也要坚持多样共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排斥否定宗教文化的内容。崇尚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是各大宗教的基本思想和价值追求。如佛教讲求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提倡齐同慈爱、济世利人,伊斯兰教主张两世吉庆,天主教、基督教倡导做盐做光、荣神益人等,这些教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相融相通的特点。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助于促进宗教健康发展,有助于宗教文化的自我提升,有助于实现宗教关系和谐。可以通过对话、沟通,发现尽可能多的共同点,形成共识,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宗教和谐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两个最大限度的一面旗帜,可以把海内外中华儿女、各民族、各宗教、各阶层最广泛团结起来,为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马克思指出,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在于提高价值主体的自觉性。习近平强调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就宗教工作来说,可以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总目标结合起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实现政教关系和谐。把两个最大限度作为当前宗教工作和宗教政策的指导思想,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在宗教领域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穿到宗教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共同价值追求上求大同,在信仰差异上存小异,做到相互尊重,努力增进团结,实现和谐。
   (二)引导宗教界加强思想建设,实现宗教内部关系和宗教之间和谐。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挖掘宗教信仰精神中的仁爱、和合、中庸、道德、信义,在宗教信仰中阐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防范和反对宗教极端主义,自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话沟通,鼓励不同宗教之间对话,正视人性,注重人文关怀,探讨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取得共识,弥补自身不足,推进宗教信仰体系的自我提升,建设伦理型、服务型、道德型宗教。
   (三)引导宗教与中国社会、中国文化融合,实现宗教与社会关系和谐。鼓励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弘扬以人为本的理念,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以社会建设促进文化建设,增强社会认同,自觉融入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不断推进中国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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