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等重点建设任务,加强交通运输、产业协作、公共服务等领域资金保障,向上争取并形成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示范区水乡客厅建设省市区三级出资方案,协同长三角各地做好一体化财税政策研究。服务苏州制造品牌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对原有的制造业支持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整合提升,有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特别是市级财政按照项目贷款额的1%、各县级市(区)按照不低于1%给予贴息奖励政策,向383家企业给予智能化专项贷款授信额度248.7亿元,发放贷款73.3亿元。服务江南文化品牌建设。对照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在古城保护苏工苏作文艺创作文旅融合等方面强化资金保障,研究形成苏州历史文化名城资金保障工作方案,制定文化产业倍增、文艺院团改革等配套支持政策,设立苏州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立足实际,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全市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4亿元,惠及16.5万户企业;优化全要素就业服务体系,市级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9亿元;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全市累计发放7.6亿元,培训106.2万人次。
二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双减工作部署,会同教育等部门研究制定课后延时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加大财政经费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支出财政责任,完善教师工资待遇、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巩固提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现代职教等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推动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投入1000万元,向35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补贴;研究完善普惠互助相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支持组建市属康养集团,更好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部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3亿元,筹集17亿元资金专项用于疫苗采购及接种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安排4.7亿元资金支持市疾控中心迁建、苏大附一院二期、中医院二期等项目,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南医大姑苏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医保基金统收统支,配合市医保局推动医保一卡通项目顺利落地。
五是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认真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1095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月1533元,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月2750元,残疾人各类补助政策持续提标扩面,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是大力推进美丽苏州建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级安排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000万元,落实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奖补资金4.8亿元,下达老旧汽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1.2亿元;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安排阳澄湖水生植被修复合作项目资金3600万元,安排第四轮生态补偿资金1.65亿元,全市累计投入10亿元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及后续长效管控工作;对照高标准打造太湖生态岛要求,在原有生态涵养区建设补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太湖生态岛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十年内安排补助资金30亿元。
七是服务保障城市治理现代化。安排姑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管理等经费7亿元,推动城市面貌更新,支持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落实好绿化建设以及管理职能下放后的财力保障,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支持资金3000万元;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动公交集团实体化运行改革,做好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及资金补贴工作,保障公共自行车运营维护;支持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市级安排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等经费5800万元。
八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财政农业投入,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市农业农村各类资金总投入约170亿元;积极完善支农政策体系,放大乡村振兴基金、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等政策性工具作用,推动金融服务三农发展;抓好耕地保护提升,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市级投入6700万元推进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提档升级;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近7000万元用于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和共享农庄建设,拨付美丽城镇建设引导资金8000万元、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资金3850万元。
(五)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成效。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预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和3500万元资金奖励。
二是落实预算管理改革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提升预算透明度等方面着力,部署预算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
三是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增设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处,顺利承接5家市级国有金融企业管理职责,制定了市属国有金融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管理事项清单等制度文件,实施苏州银行、东吴证券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完成2021年度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设置,明确国发集团以金控公司和私募基金投资为主的发展规划。
四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产业园公募REITs实现全国首批、全省首单上市,牵头起草我市推进REITs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为缓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瓶颈提供新思路。
五是优化评审监督服务职能。通过开展BIM评审模式探索、持续推进评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概预算评审指标体系、完善智能化评审等方式,全面提升评审质效,全年出具评审报告2721份,审定资金510.89亿元,审减节约资金27.75亿元。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做好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代理机构、强化协同监管、提升采购信息化水平等管理工作,协助研发市级政府采购利益关联模型,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列全国第六。
七是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深入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落实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核算等管理要求,做好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编报,探索闲置资产处置新举措,加强市级国有文化企业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使用安全规范、节约高效。
八是加强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管理。会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市级电子政务运维和服务类项目管理细则、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集中采购等政策规定,对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评估等实行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有效加强了资金监管。
九是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成功上线市级非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全面完成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改革,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十是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扎实做好会计人员服务管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监管,促进提升会计质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各单位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完善财政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市局财政专项监督工作规程、财政监督结果跟踪落实和综合运用管理办法等,加强监督检查案例分享,持续提升财政监督实效。
(六)党建引领,努力锻造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推进大会,以保质保量的规定动作和具有特色的自选动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高起点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指定学习资料,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报告会、党支部书记话党史、集中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赴井冈山专题培训、好书推荐分享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度广度;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深入基层、企业以及预算单位调研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基金、供应链票据融资、少儿图书馆等7个实事项目,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累计开展12期一把手讲纪律廉政微党课,加强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学习,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组织赴况公祠、冯梦龙村等廉政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学习党纪国法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贯通联动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出台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动协调监督机制的工作办法,通过人员支持、开发查账小程序等,推动财政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提质增效作用发挥明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严之又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运行纪检工作联席会议、廉洁风险报备等机制,严格加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审批、因私出国(境)报备,实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以及风险防控表,织密织牢监督体系。
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局机关党委被评为市级机关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第八支部被评为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局党群服务中心被表彰为市优秀海棠花红先锋阵地,评审中心被评为省、市文明单位;建强党的基层组织,继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稳妥做好党员发展,组织参加各项群团活动,指导引领国企党建发展;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在收入组织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机制,切实发挥财税功能作用。
一是实事求是组织收入。
二是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三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二)在支出管理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二是合理安排支出结构。
三是优化预算执行监督。
(三)在资源统筹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多方资源整合,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二是强化国企资源统筹。
三是强化金融资源统筹。
(四)在服务发展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发挥资金保障作用,切实体现财政政策效能。
一是聚焦经济建设重点,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二是聚焦民生保障短板,推动共同富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三是聚焦城市发展内涵,推动城市功能和品质不断优化。
(五)在完善管理方面,重点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改革。
二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三是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三、坚决维护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刻学习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坚决捍卫两个确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财服务于政的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把握形势、找准定位、分析问题、谋划工作,切实把讲政治的成效体现在推动财政工作上。
二是更加注重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清醒认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驰而不息加强和改进作风,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让财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任何时候都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财政形象。
三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引领发展。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专业训练和实践历练,关心关注年轻干部教育、成长,发挥激励干事担当制度效应,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着力在清、慎、勤上下功夫,打造政治素质过硬、大局观念清晰、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作风扎实、梯次配备合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苏州财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 一、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回顾
- (一)开源挖潜,科学高效组织财政收入
- 一是量质并举
- 二是强化征管
- 三是放水养鱼
- (二)精打细算,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 一是结构优化
- 二是管理规范
- 三是绩效优先
- (三)精准施策,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 一是高质量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 二是高质量服务经济平稳增长
- 三是高质量服务经济重点工作
- (四)立足实际,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 一是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 二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三是推动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 四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 五是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 六是大力推进美丽苏州建设
- 七是服务保障城市治理现代化
- 八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五)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 一是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成效
- 二是落实预算管理改革部署
- 三是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 四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
- 五是优化评审监督服务职能
- 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 七是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 八是加强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管理
- 九是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
- 十是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
- (六)党建引领,努力锻造坚强战斗堡垒
-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二、2022年工作打算
- (一)在收入组织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征收管理机制,切实发挥财税功能作用
- 一是实事求是组织收入
- 二是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 三是加大财源建设力度
- (二)在支出管理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 二是合理安排支出结构
- 三是优化预算执行监督
- (三)在资源统筹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多方资源整合,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 一是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 二是强化国企资源统筹
- 三是强化金融资源统筹
- (四)在服务发展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发挥资金保障作用,切实体现财政政策效能
- 一是聚焦经济建设重点,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 二是聚焦民生保障短板,推动共同富裕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 三是聚焦城市发展内涵,推动城市功能和品质不断优化
- (五)在完善管理方面,重点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改革
- 二是健全财政监督机制
- 三是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 三、坚决维护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 一是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坚决捍卫两个确立
- 二是更加注重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 三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引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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