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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2021年财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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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2021年财务工作报告
   (2022年4月28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2021年水利财务工作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1年水利财务工作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各级水利财务部门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部党组决策部署,强化资金保障、严守资金安全底线、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资金保障不断强化
   一是预算资金保障有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要求,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防汛工程设施修复、水文测报、水土保持业务、水行政执法监督等5类项目纳入刚性支出范围,增加提升洪水防御能力、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支撑抗洪抢险等方面投入,有力支撑水利重点工作。黄委、海委等流域机构积极应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及时调整预算,加大防汛工程设施修复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南科院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助推科研高质量发展。吉林、上海、海南、西藏、青海等地水利财务部门,积极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是专项资金稳中有增。水利发展资金连续多年增长,重点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土保持、水美乡村建设、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重点任务。协调财政部首次下达2021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限额,重点支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完善等工作,助力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问题,保障防洪安全。积极协调安排水利救灾资金,支持各地灾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减轻群众因灾损失。拓宽资金渠道,协调落实中央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等突出问题。天津、黑龙江、江西、广东等地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江苏、浙江、云南、深圳等地多渠道争取水利建设资金,有效扩大水利资金投入。
   三是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建立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加大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农村供水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等信贷支持力度。协调推动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全年发放水利贷款2247.88亿元,同比增长11.93%,充分发挥水利建设拉动内需的重要作用。会同国开行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融资建设的通知》,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吸引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十四五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地方各级水利财务部门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信贷资金支持,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山东与农发行、农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利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水利建设,2021年两家银行发放水利贷款195.71亿元。重庆、广西、宁波等地鼓励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筹集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
   四是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开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部党组四批我为群众办实事资金保障工作,用于支持各地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等。积极帮扶重庆市武隆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群众满意度100%。一些地方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手,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盼,加强资金统筹,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巩固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严格财务监管,安全防线不断筑牢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全力扎紧制度篱笆。制定印发《水利部大额资金资产及预算安排事项党组决策实施细则》,细化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制定《水利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考核机制。联合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为准确如实反映水利基础设施家底夯实制度基础。
   二是资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狠抓预算执行考核与动态监控。积极参与实有资金动态监控试点,在农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下,对298家部属预算单位519个实有资金账户进行监控,有效防范水利财务资金风险。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持续发挥政策功能。完成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智慧化水平。黄委全面推行预算项目资金+绩效双监控,利用财务在线监控平台强化实时监管。淮委充分运用水利财务信息系统不断增强财务信息分析、处理和运用能力。安徽、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完善财务制度、建立水利资金问题通报联动机制等方式,持续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动态完善重点二级项目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做深做实绩效评价,实现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认真开展重点项目部门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水利部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评中再次获得优秀等次,水旱灾害防御—防汛业务费及水土保持业务项目绩效经财政部监督评价局抽查评价,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深入开展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各省资金分配挂钩。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甘肃等6省和大连、青岛连续多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为优秀。北京、福建等地通过事前评审、事中跟踪、事后评价,持续推进预算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内蒙古、辽宁、四川、陕西、宁夏等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为优秀。
   四是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强化。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强化水利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率先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研究,相关经验得到财政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水利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获得第一名。黄委、珠江委、中国水科院等单位规范资产日常管理,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山西、江苏等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获得财政部门通报表扬。
   五是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配合审计署开展预算执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资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企业管理、财政资源统筹等多项审计工作。扎实推进审计整改顶层设计,研究出台强化行业管理的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松辽委、太湖局等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江苏、浙江、厦门等地不断强化审计工作,有效发挥内审促规范作用。
   (三)凝心聚力攻坚克难,重点改革扎实推进
   一是水利价税改革扎实推进。深入推动两手发力,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工作,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贵州出台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创新提出标杆水价+提水动力费的定价方式,建立了定期校核和上下游价格联动传导机制。河南研究推动供需双方根据供水成本、需求情况、水量变化等进行协商定价。推动继续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指导北京、天津、河北等10个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认真总结经验,非试点地区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河北积极研究完善农业超限额水资源税税额标准,助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宁夏创新完善水资源税征管制度,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
   二是水权水市场加快建设。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在《黄河保护法(草案)》等明确鼓励开展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为推进水权交易夯实制度基础。指导中国水权交易所规范运营,实现交易单数和交易水量双增长。地方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山东东营与广饶通过区域水权交易优化水资源配置,河北、山西、湖南等大力推进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江苏、江西、甘肃等通过取水权交易破解水资源瓶颈制约。
   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认真贯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切实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提高水利企业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61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在中央部委中名列前茅。推动部属企业进一步瘦身健体,压减管理层级,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长江委完成全部12户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制订实施一企一策资产负债率处置方案,完善企业绩效评价和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
   (四)强力推进党的建设,党建引领取得实效
   一是政治引领不断强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扎实开展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将财务工作融入水利改革发展大局,集体研究论证形成十四五水利财务重点工作计划。
   二是思想防线不断筑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心存敬畏、坚守底线、禁碰红线。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水利财务干部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不断增强。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能力建设稳步提升。对标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持续强化财务干部能力建设。聚焦重大政策、重点问题、重要领域等,加强政策宣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经验交流,推动财务干部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年来,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各地各单位大力支持、全体水利财务同志共同努力下,水利财务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从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表对标,水利财务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亟待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着力提升。
   二、2022年水利财务重点工作
   2022年,要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全力做好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财务支撑。
   (一)千方百计保障资金
   一是切实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资金保障。加强经济政策研究,多措并举争取各类资金。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水利重点工作作为资金保障首要任务。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加大资金统筹使用,重点加强非财政拨款收支管理。积极争取水利发展资金,保障十四五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项目实施。最大限度争取水利救灾资金,支持做好灾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一般债券规模,加大支持水利力度。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力度。与国开行、农发行、农行等金融机构深化合作,积极争取信贷规模、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方面支持。联合国开行印发指导意见,完善政银合作机制,加快支持政策落地。推进水利投融资主体规范化建设,提升水利项目融资能力,扩大金融支持水利贷款规模。
   三是积极用好各类兴水惠民政策。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支持水利相关政策。紧盯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会同财政部修订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完善水利发展资金支出结构及支持重点。用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积极争取资金,稳步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推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全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二)持续筑牢安全底线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主动适应预算管理新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储备机制,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强化项目论证,细化经费测算,严格项目评审,切实提高预算编报质量。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现有标准制定情况,拟定时间表,确保2022年底前大部分专项业务费项目制定出台支出标准。
   二是狠抓财务管理。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预算执行序时、均衡、安全、增效。扩大实有资金动态监控范围,完善监控指标,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开展基建项目财务管理情况、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抽查,规范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强化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运用,提高水利财务管理应用智慧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完整、准确、全面反映水利基础设施相关信息。积极做好收费清理自查,严格规范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突出项目绩效目标核心产出和效果。严格落实《水利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强化直属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效益。会同财政部完善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修订《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绩效结果公开与应用,强化绩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扎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已病、防未病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属企业管理、中央部门财政资源统筹等各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审促改,规范管理。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大重点领域经济活动管控力度,切实防范潜在风险。建立财务、纪检信息沟通机制,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三)深入推进重点改革
   一是积极做好水利价税工作。继续做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工作,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刚性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地下水压采和用水方式转变。积极争取合同节水财税政策支持,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
   二是加快培育水权水市场。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组织开展系统建设需求分析,建设覆盖各类水权交易类型、支持多种交易方式、具备在线监管功能的水权交易系统。积极推进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权交易。指导中国水权交易所充分发挥国家级平台作用,积极推动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用水权交易。完善水权交易信息报送制度,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利部门同向发力,加强交易监管。
   三是不断深化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逐步建立水利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跟踪国企改革进展,倒排工期,严控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开展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激发企业活力,有效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企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四)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党建主体责任,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水利财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约束和监督机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财务工作纪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大学习交流力度,加强法规制度、水利政策、财务业务等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业务本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斗志昂扬、业务精通的财务干部队伍,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全力强化水利高质量发展财务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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