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草案)》已经2023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审议。审议时,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洋同志到会作说明。
市长 程用文
2023年11月9日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草案)
为高标准规划建设武汉新城,加快推动武鄂黄黄一体化建设,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武汉新城规划》由我市和鄂州市按照行政区域分别批复。根据《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规定,由于该上位规划中的部分建设用地涉及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我市需调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武汉新城规划范围东至鄂成高速,南至梁子湖,西至京广铁路,北至长江南岸,面积约719平方公里。武汉新城管控范围拓展至环梁子湖区域,面积约1689平方公里。
本次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涉及武汉新城管控范围武汉区域,拟将35.65平方公里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为武汉新城规划建设用地,并对应在管控范围内占补平衡,实现基本生态控制线总量不减。
二、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一)落实贯彻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两山理念,我省提出规划建设武汉新城,打破了传统行政区划,从区域角度统筹治山、理水、营城。《武汉新城规划》立足全国全省发展大局,着眼科技强国战略、双循环战略和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战略使命,顺应区域发展趋势和超大城市转型发展要求,构建山湖相映、组团发展的空间结构,形成产城融合、功能复合的空间布局。调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有利于支撑武汉新城规划武汉区域落地,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落实。
(二)统筹规划大东湖、梁子湖流域,锚固山水城融合生态空间结构的必然要求。为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保护优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基于山清水秀的生态图底,武汉新城规划2条区域生态廊道和19条片区级、单元级生态廊道组成的生态廊道网,打造十字山水主轴,五山九湖十九廊山水城融合生态格局。调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有利于加强大东湖、梁子湖流域生态保护,推动区域协调、绿色发展。
(三)优化完善城市发展格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现实需要。武汉新城尊重自然环境基底,秉承传统营城智慧,应对未来弹性发展,坚持组团式、复合型、紧凑型、内涵式的空间增长模式,形成八大片区集聚高端要素。调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有利于推动片区形成组团发展的空间布局,优化形成更加集约高效的城市拓展空间。
三、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调整方案遵循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生态功能相当原则,调出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地块全部位于自然资源部批准的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湖泊蓝线,均为武汉新城规划的生活主导用地、生产主导用地、公共服务主导用地、科教研发主导用地、基础设施用地、战略预留区等城镇建设用地;调入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地块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主要为车墩湖蓝线、绕城高速绿带和永久基本农田较为集中区域。同时调整方案能够更好地保护梁子湖等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有利于塑造武汉新城南部大湖胜境风貌区。综上,调整方案具备可行性。
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经对武汉新城规划的建设用地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重叠范围(约59.36平方公里)认真分析,结合地块主要生态空间、生态要素分布情况和地块生态基本控制性占补平衡实际,进行如下调整:
(一)将与基本生态控制线生态功能不相抵触的区域(约23.71平方公里)暂不调出基本生态控制线,包括武汉新城规划的重要生态空间、已完成生态准入或者既有项目清理处置等。
(二)充分考虑大科学装置、轨道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实际需求,以及基本生态控制线边界完整性,将35.6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调出基本生态控制线。其中,涉及都市发展区内生态发展区12.52平方公里、生态底线区15.62平方公里,都市发展区外基本生态控制线7.5l平方公里。
(三)将武汉新城管控范围内车墩湖和绕城高速以南的城市集中建设区、梁子湖西岸的弹性区,共计约35.65平方公里用地调整为基本生态控制线,用于占补平衡,实现基本生态控制线总量不减。
调整后,能更好地保护梁子湖等生态系统完整性,拟调入地块大部分位于梁子湖周边,增加了生态绿楔面积,有利于提升生态绿楔的生态功能;能进一步优化武汉新城东西向山水生态廊道,拟调入地块主要位于洪湖一梁子湖风道等城市风道区域,有利于提升风道的效能;有利于塑造武汉新城南部大湖胜境风貌区,拟调入地块增加了环梁子湖区域的生态空间,能助推提升梁子湖西岸游憩功能区生态景观功能价值;更有利于生态保护,基于国土变更调查,对比分析调出和调入的现状用地构成,调整后现状建设用地减少约5.32平方公里,农林用地增加约5.43平方公里。
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
关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 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背景
2022年11月,我市三区三线已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启用。《武汉新城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市政府于2023年7月31日批复同意《武汉新城规划(武汉区域)》。根据《武汉新城规划(武汉区域)》,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部分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按照《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因上位规划修改,可按程序启动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的规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新城规划建设的要求,推进武汉新城高标准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后,启动开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审查过程
我市严格按照《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四项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程序的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2023年7月19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申请。2023年8月7日,市人民政府批示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依规按程序开展武汉新城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工作。
随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调整方案》。8月11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召开了专家及部门论证会。会后,书面征求了市园林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江夏区人民政府、洪山区人民政府、青山区人民政府意见。8月18日至9月16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调整方案》在政府信息网站、现场和新闻媒体进行了公示,并已按照专家意见、部门意见和公示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11日,《调整方案》经市规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8日,《调整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按照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生态功能相当原则,在武汉新城规划建设用地与基本生态控制线重合区域的(59.36平方公里)基础上,将与生态保护功能不相抵触的区域(23.71平方公里)暂不调出;将35.65平方公里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修改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包括都市发展区内生态发展区12.52平方公里、生态底线区15.62平方公里,都市发展区外基本生态控制线7.51平方公里;将车墩湖和绕城高速沿线的集中建设区、梁子湖以西的弹性区,约35.65平方公里用地调整为基本生态控制线,用于占补平衡,实现基本生态控制线规模不减少。
调整后,
一是能更好地保护梁子湖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强化汤逊湖生态绿楔的生态功能;二是进一步优化东西向区域生态廊道,提升城市自然风道的效能;三是有利于塑造武汉新城南部大湖胜境风貌区;四是在现状用地结构上更有利于生态保护。
四、提请审议事项
根据《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涉及生态底线区调整的,市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规定,《调整方案》先后通过了专家论证、市级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征询、市规委会审议等程序。
以上说明,请连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草案)》一并审议。
- 一、基本情况
- 二、调整的必要性分析
- 三、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 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 ——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 一、工作背景
- 二、审查过程
- 三、主要内容
- 一是能更好地保护梁子湖等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强化汤逊湖生态绿楔的生态功能;二是进一步优化东西向区域生态廊道,提升城市自然风道的效能;三是有利于塑造武汉新城南部大湖胜境风貌区;四是在现状用地结构上更有利于生态保护
- 四、提请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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