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局的具体设置方案,由水利部与豫、皖、苏三省研究后,再专案报请国务院审批。现有管理机构,在实行统一管理后,都要成建制地划给管理局,所有人员都不调离。在机构变动前,各级管理单位的全体职工,要坚守岗位,各尽职责,继续管好用好现有工程,防止出现破坏工程和放松管理的现象。省、地、县都要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当前各种破坏工程、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十分严重,这是关系到三十多年治淮成果能否得到巩固和发展的大问题。这种只顾局部,不顾全局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水利部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规或条例,报请人大或国务院审批下达。在法规颁布施行前,不准毁林开荒,陡坡种植,破坏水土保持;不准破坏水利工程及其防护林木;不准与河征地和设置阻水障碍;不准向河道、水库内排放矿碴、粉煤灰、煤矸石、垃圾及超标准的污染物;不准擅自加高行洪区堤防、生产围堤或堵塞行洪口门;不准围湖造田、建房建厂;不准截水抢水,用水单位必须缴纳水费。
淮河流域四省主要负责人在一起讨论治淮问题,这是多年来的第一次。这次会议就淮河治理方向、十年规划设想和加强治淮的统一领导等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大家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联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共同把治淮事业搞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