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离不开先进制度的支撑和保障。任何制度体系都体现着相应的价值理念、精神追求,同时又对精神世界的建设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导向激励、规约塑造作用。一个社会的制度体系与精神体系、制度力量与精神力量、制度优势与精神优势是互塑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在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进程中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精神面貌,创造出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不断成熟完善、制度优势的有效彰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总结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所具有的里程碑意义时,特别强调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的形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中,制度建设问题,遍于各篇;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本质属性贯穿始终。除此之外,报告还专门指出,要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这些方面的建设,都将为全社会精神力量的涵育、激发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在新征程上,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必须深刻把握制度力量与精神力量之间的辩证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转化为全体人民矢志不渝、笃行不怠、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精神力量需要化育涵养、砥砺激发,但唯有真切地展现于生动的建设实践之中,精神力量才是一种现实的力量;归根到底,精神力量也锤炼、磨砺于生动的建设实践之中。新时代是奋斗的时代,是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物质基础的时代,也是构筑中华民族精神新高地的时代。让我们将激情和勇毅注入新的奋斗,并在新的奋斗中开拓中华民族精神创新发展的新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