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是自然资源保护和改良的重要方面,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战略。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的战略意义,将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开展全国国土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摸清了全国盐碱地资源底数和宜耕盐碱地开发潜力及布局分布,全面分析研判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进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奠定基础。
全国盐碱地资源总体情况。根据国土三调标准,盐碱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按未利用地管理。国土三调结果显示,全国盐碱地共有1.15亿亩,主要分布在三大片区:
一是中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硫酸盐—氯化物为主的盐碱地,分布在新疆、青海、内蒙古、宁夏等地,占全国盐碱地的96.1%;二是东北地区以碳酸盐为主的苏打盐碱地,分布在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占全国盐碱地的3.2%;三是东部沿海以氯化物为主的滨海盐碱地,分布在山东、江苏、河北等地,不到全国盐碱地的1%。按照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基于当前资源条件和技术水平,综合考虑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因素,现阶段全国适宜开发为耕地的盐碱地主要分布在吉林、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等省(区),这部分盐碱地在做好生态管控的前提下可优先开发利用。盐碱地治理的关键是降低土壤盐分,目前治理技术主要是通过灌排淋洗、施加改良剂等工程技术手段,将土壤盐分降到可以进行农作物生产的程度。针对不同盐碱地类型和水土条件,目前已形成了东部滨海盐碱地暗管排盐、东北苏打盐碱地水稻种植综合改良、西部干旱绿洲区膜下滴灌改良等主要技术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
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受到水源、生态、管护、技术等多因素影响,需要全面认识,系统把握。生态安全是前提。东部沿海和东北西部等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湿地分布区,湿地与盐碱地交错分布,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所需灌溉用水量较大,灌溉回水中会含有一定的盐分、氮、磷,综合改造利用不当,可能对湿地水环境和水生态产生负面影响。水资源保障是关键。盐随水来,盐随水去,盐碱地开发利用离不开对土壤盐分的灌排淋洗,水资源是盐碱地改良的关键影响因素。如按照亩均300立方米的灌溉用水量核算,每开发100万亩盐碱地,全年需增加3亿方淡水资源的有效供给。持续投入必不可少。土壤盐碱化有反复性,盐碱地改造后,必须要有长期的投入和可持续的调控与管理,才能形成稳定的生产力,如维护不到位或管护不当,土壤很容易再次返盐返碱。科技支撑需要强化。盐碱地治理技术是推进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的基础,目前,一些治理技术还存在过程复杂、成本高、推广难的问题,聚焦当前农业发展、耕地保护、生态文明等多元目标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技术集成与融合程度,降低治理成本,构建科学成熟可推广的技术模式。
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是一个整体、全面、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把握好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因地制宜、以水定地等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关系,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建立以自然适用为主、工程开发为辅的盐碱地农业空间利用模式,宜农则农、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合理确定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模式和布局。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兼顾。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正确处理盐碱地改造与区域农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各类生态系统的关系,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结合适宜性原则开展系统治理。统筹盐碱地短期改造开垦与长期利用的关系,确保治理后盐碱地长期稳定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以种适地同以地适种相结合,以农业增产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盐碱化农用地改良提升、盐碱化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其他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实现盐碱地治理效益最大化。坚持以水定地,科学推进。正确处理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与区域水资源开发保护的关系,统筹区域降水、地表地下、区内区外等淡水资源有效供给,确定结构合理、水量平衡的盐碱地农业利用规模,科学有序推进实施。
四、高质量统筹推进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开展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自然资源部将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更加坚决有力措施,充分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
强化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引领。在生态安全、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底线约束下,充分利用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水资源保障分析评价成果,综合考虑不同地域盐碱类型、盐碱程度和制约因素,开展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潜力分析,形成全面准确详实的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底图底数。以此为基础,突出规划引领,研究编制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规划,分区域、分类型、分阶段明确盐碱地综合利用目标,坚持稳扎稳打、连片治理、整体推进,逐步形成与自然地理格局相适应、与农业生产条件相匹配的盐碱地综合利用空间布局。
地处黄河岸边的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因地制宜利用盐碱地开展农业养殖,不仅提高了盐碱地的利用率,也带动当地村民致富。图为养殖园区工作人员展示养殖的对虾。 新华社记者 刘磊/摄
构建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因地制宜推进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按照土壤改良与作物耐盐并行思路,加快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相关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丰富并拓展盐碱地开发利用技术储备库,构建并推广适用不同地理区域、不同土壤类型、不同种植模式的盐碱地治理技术模式,加快耐盐碱作物品种选育推广,实现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综合采用工程、农艺、化学、生物等措施,通过改良土壤性质及选育繁育耐盐碱作物品种,持续提升已种植作物的盐碱化农用地生产能力;对适宜开垦为耕地的盐碱地,在充分评估生态环境影响和水资源保障能力的前提下,有序开发整治为耕地,持续做好耕作利用;对不适宜开发为耕地的盐碱地,按照适宜性原则,统筹用于发展畜牧养殖和高效设施农业,多角度加强对盐碱地的综合利用。
探索在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集中区域规模化实施垦造耕地,有效补充耕地面积。结合国家水网建设规划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根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以及水资源保障分析等成果,综合考虑水资源时空分配格局和生态环境本底等因素影响,研究论证在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集中区域,集中投入、规模化实施垦造耕地工程,有效补充耕地面积。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分区域梯次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先行试点在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实施集中开垦。
健全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长期稳定利用。探索建立谁投资、谁收益的盐碱地综合治理利益分配机制,规范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鼓励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新增耕地,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等收益主要用于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并对补充耕地主体给予适当补偿。探索以国家集中垦造的优质耕地定向支持生态脆弱、承担生态保护重点任务地区重大建设项目落实占补平衡。坚持开垦一亩、稳定一亩原则,建立谁使用、谁管护长效利益管护机制,鼓励开展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个人持续种植经营,确保盐碱地开发后能够长期稳定利用。
-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二、深刻认识开展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的重要战略意义
- 三、准确把握我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的潜力和挑战
- 一是中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硫酸盐—氯化物为主的盐碱地,分布在新疆、青海、内蒙古、宁夏等地,占全国盐碱地的96.1%;二是东北地区以碳酸盐为主的苏打盐碱地,分布在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占全国盐碱地的3.2%;三是东部沿海以氯化物为主的滨海盐碱地,分布在山东、江苏、河北等地,不到全国盐碱地的1%
- 四、高质量统筹推进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