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60GWY5185☆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同志的倡议提出的,在一九五六年一月以草案形式公布。一九五七年九月,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根据草案公布以后将近两年中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发展,作了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在同年十月间公布了纲要的修正草案。全国农民和全国人民为执行农业发展纲要而努力,到现在已经四年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反映了我国农村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向前发展的过程。这个纲要在这四年来已经深入人心,起了推动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作用。虽然在这四年间,我国农村发生了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为人民公社的深刻变化,以及由此而来的各方面情况的变化,但是由于这个纲要所提出的各项要求还要经过一个时期才能完全实现,所以,它现在仍然起着,而且以后还要继续起动员广大群众的伟大作用。